索 引 号: | 000014349/2021-3865346 | 是否有效: | |
发布机构: | 发文日期: | ||
名 称: | 省人防办关于采购一台电瓶车的公告 | ||
文 号: |
采 购 人: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
采购项目名称:电瓶车1台
一、采购内容
4轮五座电瓶车1台,具体参数要求如下:
技术参数 | ||
1 | 续航里程 | 不低于100公里; |
2 | 充电时间(放电率为90%) | 不超过12小时 |
3 | 充电输入电压 | 家用220V |
4 | 额定成员 | 5人 |
5 | 最大行驶速度 | 不低于30km/h |
6 | 轴距 | 大于2米 |
7 | 车身结构 | 钢结构车架+汽车一体冲压 |
8 | 座椅 | 仿皮 |
9 | 开关系统 | 灯光开关(远近光,转向灯),全车总电源开关,电控喇叭,雨刷 |
10 | 传动系统 | 电机后置后驱,控制器自动调节 |
11 | 前/后桥及悬挂 | 整体式前/后桥式悬挂 |
12 | 保修 | 整车质保一年,电池质保2年 |
项目总预算金额:3.1万元。
二、项目服务期限、地点
1.项目服务期限:自签订供货协议书之日起两天内完成。
2.项目实施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。
三、服务方资格条件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,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。
2.必须是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机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资质,经营实体在贵阳市范围内。
四、采购方式
根据省直机关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,按照公正、公平、公工的原则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审,择优确定服务供应商。如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供应服务商,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相关材料送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1104办公室(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10号)。
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:1.《营业执照》(原件或复印件);2.报价单;3.产品具体参数和照片。
联系人:胡灵 联系电话:0851-85769915
五、签订合同并开展服务
确定供应服务商后,双方就购买货物具体事宜进行协议,达成一致后签订供货协议书。之后,供应服务商按协议开展相关工作。
本公告由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
2021年11月17日